英语专业的本科论文是英语专业本科四年最后一次知识运用,它不仅对本科阶段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检查,将来继续在学习和工作中进行创作的一次规范化过程。什么是部门法学?部门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使命是什么?部门的法理学学科属性和相关概念的关系如何定义?这些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是自部门法哲化研究兴起以来,学术界广泛讨论的话题,由此达成的一些共识也为部门法理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论证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资源。对此,笔者倾向于认同澳大利亚法哲学家坎贝尔在担任总监修的应用哲学丛书序文中所述的应用法哲学。理论问题,“在研究方法具有哲学属性的同时,以法律知识为基础,致力于对现实法律和法律制度的批判和改革”〔2〕。
基于这一认识,单位的法学内涵可以定义为法律(哲学)理论资源、研究方法、研究方向和理论关怀和部门法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有机结合研究的范本。在这个前提下,部门的法理学命题包含着至少两个意思。部门法的基础理论基本上遵循概念法学或注释法的研究构想,主张通过对现行法律的解决和分析来描绘系统化、理论化的完美概念体系。”〔3〕3,进一步构建形成法(哲)理学意义的理论体系。
部门的法学体现为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